礦車連接裝置檢查試驗制度
為保證礦車連接裝置的正常使用,制定連接裝置管理制度:
1、礦車必須明確專人認真檢查連接裝置的使用情況,發(fā)現(xiàn)磨損達到極限或變形嚴重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連接裝置,必須立即進行更換,更換下來的連接裝置要妥善保管,不得丟失。
2、井下各地點使用的長環(huán)、毛蘭、罐镢、罐環(huán)每班進行交接,不得丟失。如有丟失經(jīng)分析后,對責任人給予50-100元罰款。
3、連接裝置使用前,必須檢查本體無裂紋、變形等缺陷,否則不得投入使用。平巷運輸?shù)牡V車連接裝置由電機車司機負責確認,
4、斜巷礦車在上坡前,把鉤工必須將連接裝置更換為防跳镢,特殊物料執(zhí)行專項措施要求。
5、換下來的舊連接裝置要進行鑒定,對超過規(guī)定的連接裝置要進行報廢。對修復的連接裝置,按照規(guī)程規(guī)定進行拉力試驗,合格后方可再使用。
6、傾斜井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,在每次換鋼絲繩時,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。
7、礦車連接裝置必須每年進行一次不小于最大靜荷重2倍的拉力試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