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車輪對完好標準
(1)車輪不得有裂紋,踏面光潔,轉動靈活。
(2)車輪踏面的幾何尺寸應符合GB4695-84的規(guī)定,踏面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厚的45%,輪緣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厚的35%。
(3)同一輪對兩輪踏面直徑差不得超過2mm。
(4)單列向心球軸承磨損,其徑向間隙不得超過0.5mm。
(5)大修礦車一般不得使用舊軸承。同一輪對上新舊軸承不得混合使用。
(6)同一礦車上,舊軸承的徑向間隙差不得大于0.1mm。
(7)車軸與軸承內(nèi)徑采用m6級公差配合。當軸承為G級精度時,其配合盈量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(8)車輪與軸承外徑采用N6級公差配合。當軸承為G級精度時,其配合盈量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。車輪內(nèi)孔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.6。
(9)使用舊軸承裝配后,車輪的擺動量(一側前一側后)不得超過2mm(量輪緣)。
表1 礦車軸與軸承內(nèi)徑的配合 mm
軸 承 內(nèi) 徑配 合 盈 量
>15~50 009~0.037
>50~800. 0.011~0.045
表2 礦車軸與軸承外徑的配合 mm
軸 承 外 徑配 合 盈 量
>80~120 001~0.038
>120~150 0.002~0.045
>150~1800. 0.005~0.045
(10)車軸軸頸磨損時,不得滾花或鑲套修理。車軸最大彎曲不得超過1mm。
(11)輪對的輪距應符合窄軌電機車4.1.4.6條的規(guī)定。
(12)輪對固定在車架上時,擋箍與軸座的間隙不得大于5mm軸距允差不得超過2mm。兩軸應垂直于車架縱向中心線。
(13)礦車放在水平軌道上檢查,四個車輪中有一個不接觸的最大間隙不得超過1mm。